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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学校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学校召开“两代会”成大学子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许悦同学参加四川省学生学宪法将宪法演讲比赛决赛并获二等奖日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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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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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


学校召开“两代会”


成大学子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许悦同学参加四川省学生学宪法将宪法演讲比赛决赛并获二等奖

日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公布了 2017 年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认定结果,我校被认定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近年来,我校在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办学管理,构建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健全权利保障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了师生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能力。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

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成都大学章程》。《章程》是学校实施依法治校、推进改革发展的基本依据。要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章程》,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办学特色。 牢固树立章程意识,自觉贯彻《章程》、认真执行《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实行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成立学校法律事务室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制定和完善学校党群、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注重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支撑, 形成了科学完备、 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的制度体系,使学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注重制度建设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有章可循,主动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决策,及时上升为学校规章制度;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 要按照规范程序作出授权。

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出台《成都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实体合法、程序正当两个方面,规范章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凡制定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健全师生参与的渠道,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重大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听取意见,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学校制定各项制度要根据内容经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党委全委会议研究审议,重大制度还要根据内容经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讨论。对于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未经公示,不得施行。

建立规章制度审查与清理机制。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符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制度要及时清理。清理结果要向师生公布。新的规章或重要文件发布后, 及时对照修订学校相应制度,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一。

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理顺各种权力关系。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到了学校章程,出台学校实施细则,明确学校领导权、行政权、学术权和民主权之间的关系, 依法确定不同事务的决策权。

健全决策程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重大决策行为的实施办法》,修订《成都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学校集体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学校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重大决策中的作用,重视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的法律意见,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为师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学校职能部门,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师生及有关方面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确定决策是否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决策执行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 《成都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支持和鼓励教职工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对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改革完善学代会、研代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要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认真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学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办法》,开展广泛多层的协商工作, 保障师生的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推进开放办学,扩大社会合作,在决策咨询、教学科研、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更多引入社会资源, 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设立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的理事会,就学校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

规范办学管理 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规范招生和教学管理。完善招生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招生,保证招生制度、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招生及转专业工作的规范、透明。加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了学籍学历审核制度、管理公开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调整设置、课程安排、教材选择等环节的评估和管理,强化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工作。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行为准则,引导教师依法从教,切实肩负起守护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责任,杜绝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国家规定,利用自身特定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规范科研管理。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评审及奖励等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强化科研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咨询等职能,提高服务科研的能力和水平。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奖励分配机制。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健全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机制。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规范科研经费支出行为。对涉及保密的科研项目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规范人事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完善灵活多样的岗位聘用机制。依法完善人员选聘、考核、管理机制。强化人员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人员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动态聘任和退出管理新机制。围绕与工作绩效挂钩,完善薪酬体系,规范津贴福利发放机制。切实规范各类人员聘用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各类保险,规避用工风险。

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坚持勤俭办学,努力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学校所有收支都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对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优化管理部门职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制度使用、处置国有资产。强化经营性资产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规范合作办学行为。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社会合作办学行为,加强对合作方的资格条件审查,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办学的权利义务。不超出法律规定权限开展合作办学,不在合作中转移招生、教学、管理、收费等责任,不存在将学校办学项目承包给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规范国际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着重在新型、紧缺、薄弱专业开展合作办学,积极探索引进国境外高端、精品、特色教育的有效途径。健全和完善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实施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建立健全学术自由保障与监督机制。修订《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落实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 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 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 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学校依法保障教师根据课程的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正当地组织教学的自主权,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保障教师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 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对资源配置、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则,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构、 制度和网站,落实公开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事项范围,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增强办学事项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健全校园网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意见收集梳理及回复反馈机制。成立师生服务热线,面向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单位,要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并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建成教师事务服务大厅、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健全权利保障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教职工权利。建立和完善教职工聘用、职务评聘、教育培训、奖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保障教职工开展教学活动、进行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得到落实。畅通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明确教职工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程序性规定,保障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要发挥其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依法保障学生权利。 完善学生评价、奖助及其他日常管理的制度规则,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健全侵犯学生权益的监督惩处机制,对侵害学生权利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及时查处。注重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完善教职工权利救济制度。设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 就教职工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扩大教师代表或工会代表参加比例,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确保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的代表性。明确教职工申诉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制度。

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机制,吸收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参加,建立符合程序正当原则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对学生进行处分, 做到程序正当、 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作出处分决定前,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作出处分决定后,应当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学生提出申诉后,学生申诉委员会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注重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将因人事处分、学术评价、教职工待遇、学籍管理、 校企合作等行为引发的纠纷,纳入不同的解决渠道,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对难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 按照法定程序, 提交有关行政机关、社会调解组织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法定职责,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维护学校稳定。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制。 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建立健全安全稳定事故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切实加强对教职工依法管理和执教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增强教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养成依法依规管理和执教的习惯。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切实提高教职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把法治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要深入开展学生法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将法律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以法治教育促进德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利用学校法学学科优势, 提升法治理论研究水平,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在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志愿服务、理论宣传、智力支持的同时,强化新型智库建设,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提供广泛和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广大法治实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中依法治国中关于“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依法治校的领导。

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机制。成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法治校园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工作岗位的职责,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向党代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确保党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 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校党委将定期听取关于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领导和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中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依法治校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建设。推进党内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抓好重点领域党内规章制度建设,注重党内规章同行政规章制度的衔接协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 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将法治教育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把依法治校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把依法治校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考准考实,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基层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基层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各单位依法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长负责制,强化院系学术委员会在院系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学校在依法办学的进程中,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办事、依法育人的自觉性和能力,为我省推行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作出新的贡献,谱写成都大学依法治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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